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作者:时间:2017-04-17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资产公司党支部结合中国共产党关于党的组织建设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发展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

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公司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上级党总支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同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3)按上级党总支要求,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公司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到学校党校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确定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公司党总支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

2)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

3)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4)公司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学校机关党总支预审。

5)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学校机关工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3、预备党员的接收

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大会。会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上级党组织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学校机关党委。

6)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的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意见。

7)学校组织部审批预备党员。对机关党总支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公司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公司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预备期为一年,从机关党总支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机关党总支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机关党总支审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4)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机关党总支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写《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满后,由机关党总支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机关党总支大会讨论通过,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5、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每月工资收入前五项(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学校临时工党费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公司自行聘用人员党费参照校临时工执行。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点和缺点,并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部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公司党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公司党支部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公司党支部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公司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公司党支部要督促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公司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党组织;

4、公司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请示汇报制度

1、公司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

2、公司党支部要按时参加学校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学校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公司党支部要定期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公司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学校相关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对公司工作的指导意见,争取领导的支持。

                                       湖科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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